角膜移植手术后并发白内障通常可以进行手术干预。白内障手术时机需评估角膜植片稳定性、视力需求及眼部整体状况,主要考虑因素有角膜内皮细胞计数、移植术后时间、白内障严重程度及患者全身状况。
1、角膜稳定性移植术后需观察至少1年确认角膜植片透明稳定,内皮细胞密度大于1500个/mm²方可考虑白内障手术,避免加重角膜失代偿风险。
2、手术时机建议在角膜移植术后18个月后进行,急性排斥期及角膜水肿期应暂缓手术。若存在视力严重下降影响生活,经评估后可提前干预。
3、术式选择优先采用超声乳化联合人工晶体植入术,术中需使用粘弹剂保护角膜内皮,避免器械直接接触植片,选择折叠式疏水性丙烯酸酯人工晶体。
4、风险评估需警惕角膜排斥反应复发、内皮细胞进一步丢失及术后散光加重等并发症,术前应进行角膜地形图及内皮显微镜检查完善评估。
术后需严格随访角膜透明度及眼压变化,避免揉眼及剧烈运动,遵医嘱使用抗排斥滴眼液与激素类眼药水,定期复查内皮细胞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