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患者生存期通常为数月至数年不等,实际生存时间受到基础病因、心功能分级、治疗依从性、并发症控制等因素影响。
冠心病、高血压等基础疾病控制不佳会加速病情进展,需针对原发病进行降压、扩冠等治疗,如使用美托洛尔、依那普利等药物。
纽约心脏病学会分级III-IV级患者预后较差,需通过利尿剂、强心苷等改善心功能,常用药物包括呋塞米、地高辛等。
规范用药和定期随访可延缓病情,患者需长期服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β受体阻滞剂等药物,如卡托普利、比索洛尔。
合并心律失常、肾功能不全等并发症会缩短生存期,需监测电解质并调整治疗方案,必要时使用胺碘酮等抗心律失常药物。
建议患者限制钠盐摄入,每日监测体重变化,出现气促加重或下肢水肿需及时复诊调整用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