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甲亢可通过甲状腺功能检查、甲状腺超声、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检测及临床症状评估进行诊断,诊断需结合妊娠期生理变化与病理性甲亢的鉴别。
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水平降低伴游离甲状腺素升高是主要依据,妊娠期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可能干扰结果,需重复检测确认。
通过影像学观察甲状腺体积及血流情况,Graves病可见弥漫性肿大伴血流增强,结节性病变需进一步鉴别。
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阳性提示自身免疫性甲亢,该检查可区分妊娠一过性甲状腺毒症与Graves病复发。
心悸、体重不增等甲亢症状需与妊娠生理反应区分,突眼、胫前黏液水肿等特异性表现支持Graves病诊断。
确诊后应在内分泌科及产科共同监护下治疗,避免使用放射性碘检查,定期监测胎儿发育情况及甲状腺功能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