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甲状腺激素水平升高可能对胎儿造成甲状腺功能异常、神经系统发育障碍、早产或低出生体重等影响,主要与母体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妊娠期一过性甲状腺毒症、碘缺乏或过量、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等因素有关。
母体甲状腺激素分泌过多可能导致胎儿心动过速或甲状腺肿,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丙硫氧嘧啶、甲巯咪唑等抗甲状腺药物,并监测胎儿甲状腺功能。
妊娠早期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升高可能刺激甲状腺,通常表现为短暂心悸或呕吐,多数无需治疗,严重时可短期使用β受体阻滞剂。
碘摄入不足可能导致胎儿克汀病,过量则可能诱发甲状腺功能减退,建议通过尿碘检测调整碘摄入量,必要时补充左甲状腺素钠。
母体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可能透过胎盘引起胎儿甲亢,需定期进行胎儿超声心动图监测,分娩后新生儿需筛查甲状腺功能。
孕期应每4-6周复查甲状腺功能,避免高碘或低碘饮食,发现胎动异常或宫缩频繁需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