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对眼可能由生理性发育未完善、屈光不正、斜视、先天性眼外肌麻痹等原因引起,可通过视力训练、光学矫正、手术治疗等方式干预。
婴幼儿眼肌协调功能未完全发育,可能出现短暂性对眼现象,多数在6月龄后自行缓解,家长需避免过度用玩具逗引宝宝近距离注视。
高度远视可能导致调节性内斜视,表现为对眼,需通过散瞳验光确诊,可遵医嘱使用阿托品滴眼液散瞳,配戴凸透镜矫正屈光不正。
先天性内斜视可能与眼外肌发育异常有关,表现为持续性眼球偏斜,需通过三棱镜试验评估,严重者需行眼外肌缩短术或后徙术矫正。
先天性动眼神经麻痹可导致眼位偏斜,常伴有上睑下垂,需通过新斯的明试验鉴别,可注射肉毒毒素或行肌肉移植术改善症状。
建议定期进行儿童眼保健检查,避免强光刺激,哺乳期母亲注意补充维生素A,发现异常眼位持续存在应及时就诊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