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建议在17:00-19:00之间食用,具体时间可根据作息习惯、胃肠功能、血糖波动、消化需求等因素调整。
1、作息习惯
夜间工作者或晚睡人群可适当延后1-2小时,但需保证睡前3小时完成进食。
2、胃肠功能
消化较弱者应提前至17:00-18:00进食,避免夜间胃肠负担过重引发反酸。
3、血糖波动
糖尿病患者需固定晚餐时间在18:00前,配合胰岛素作用高峰降低夜间低血糖风险。
4、消化需求
高蛋白饮食需预留更长时间消化,建议在18:00前完成;流质食物可酌情延后至19:00。
晚餐后建议进行散步等轻度活动,避免立即平卧,控制总热量不超过全日摄入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