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患者是否需要服药需根据血压分级和并发症风险综合评估,主要考虑因素包括血压水平、靶器官损害、合并症及心血管风险分层。
1级高血压且无危险因素者可先进行3-6个月生活方式干预;2级或3级高血压通常需立即启动药物治疗,常用降压药包括氨氯地平、缬沙坦、美托洛尔等。
已出现左心室肥厚、肾功能异常等靶器官损害时,即使血压未达2级标准也需服药,可选用具有器官保护作用的ARB类或ACEI类药物。
合并糖尿病、冠心病等疾病时,血压超过130/80mmHg即建议用药,优先选择兼具代谢改善作用的降压药物。
高危和极高危患者确诊后应立即用药,中低危患者可尝试生活方式干预3个月,效果不佳时加用药物治疗。
所有高血压患者均需长期监测血压,低钠饮食、规律运动、控制体重等生活方式调整应贯穿治疗全程,具体用药方案须由心血管专科医生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