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停药后通常建议间隔3-6个月再怀孕,具体时间需结合抗结核药物代谢周期、病灶恢复情况及肝肾功能评估综合判断。
利福平、异烟肼等抗结核药物可能残留体内数月,过早怀孕可能影响胚胎发育。需完成停药后药物浓度监测。
需通过胸部CT确认肺部病灶完全钙化或纤维化,避免妊娠期免疫力下降导致结核复发。
抗结核药物易造成肝肾损伤,妊娠前须确保转氨酶、肌酐等指标持续正常3个月以上。
结核病易导致营养不良,需补充优质蛋白、维生素D等营养素至体重指数达标再备孕。
备孕前建议进行结核菌素试验复查,孕期需加强产检监测,避免重体力劳动及密切接触结核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