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一般从孕6-8周开始至分娩前,需进行10-15次,实际时间受到孕周划分、高危因素、胎儿发育状况、孕妇基础疾病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次检查在孕6-8周确认宫内妊娠,评估基础健康状态,包含血常规、超声及传染病筛查等项目。
孕16-20周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22-26周完成胎儿系统超声检查,监测胎儿结构发育及母体妊娠并发症。
孕28周后每2周检查一次,36周起每周复查胎心监护、超声评估胎位及羊水量,为分娩做准备。
存在糖尿病、高血压等合并症者需增加检查频次,必要时住院监测,由产科医生制定个体化随访方案。
建议规律补充叶酸及铁剂,保持适度运动,出现腹痛或胎动异常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