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梅毒可能对胎儿造成流产、死胎、早产、先天性梅毒等影响,严重程度与感染阶段及治疗时机密切相关。
1、流产或死胎未经治疗的早期梅毒孕妇有较高概率发生胎儿宫内死亡,梅毒螺旋体通过胎盘感染可能导致胚胎发育异常或胎停育。
2、早产或低体重二期梅毒感染可引发胎盘炎症反应,导致胎儿营养供给不足,增加早产风险,新生儿可能出现小于胎龄儿表现。
3、先天性梅毒胎儿在宫内感染后可能表现为肝脾肿大、皮疹、骨软骨炎等典型三联征,部分患儿出生时无症状但后期出现 Hutchinson 三联征。
4、远期后遗症未经治疗的存活患儿可能遗留间质性角膜炎、神经性耳聋、鞍鼻畸形等永久性损害,智力发育迟滞概率显著增高。
所有孕妇应在孕早期进行梅毒筛查,确诊感染者需接受青霉素规范治疗并定期监测胎儿发育情况,新生儿出生后需全面评估并预防性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