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楠
主任医师
济南市中心医院
肿瘤综合科
患者您好:
(1)加强巡视,密切观察病情,预测患者是否需要止痛药或其他止痛措施。
(2)对患者主诉疼痛给予反应,如表示关心,采取相应措施。
(3)遵医嘱给予美施康啶(止痛药)时,告诉患者服药间隔12h,必须完整吞服,切勿嚼碎,如出现恶心、呕吐时及时报告医生,以便给予对症处理。
(4)用药后评价止痛效果,可记录为:①完全缓解(CR)完全无痛;②部分缓解(PR)疼痛较给药前明显减轻,睡眠基本上不受干扰;③轻度缓解(MR)疼痛较给药前减轻,但仍感明显疼痛;④无效(NR)与治疗前比较无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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