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通过产前检查,能够及早发现并防治合并症(孕妇原有疾病如心脏病)和并发症(孕期后发生的疾病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及时纠正异常胎位和发现胎儿异常,确定
分娩方式.产前检查时间应从确诊妊娠后开始,一般孕28周前每月一次,孕28~36周每2周一次,末一个月每周一次,若有异常情况,酌情增加检查次数.一般的妇幼保健医院或是妇产医院都可以 通过量体重,血压,宫高,腹围,听胎心等方法,随时了解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 检查目的:随时了解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检查内容:量体重,血压,宫高,腹围,听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