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燕
副主任医师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皮肤病医院
皮肤科
晚期梅毒及时处理目的在于促使损害早日愈合,以维护病人健康。根据病人的全身状况给予恰当的治疗,以免招致不良后果。三期梅毒除皮肤粘膜损害外,尚可有其他系统梅毒,治疗时应从小剂量开始或给予备治疗,严防治疗反应。
1)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每日肌注,连用20日,总量1600万单位。必要时间隔2周进行第2个疗程,总量2400万单位等。
2)青霉素过敏者:四环素500mg,每日4次口服,连续30日,总量60克;或用红霉素,剂量及疗程同四环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