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流适用于早期妊娠终止,主要药物为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须在医生严格监督下进行。
1、适用条件妊娠49天内、经B超确认宫内孕且无禁忌症者可考虑药流,禁忌症包括哮喘、青光眼及肾上腺疾病等。
2、用药方案标准方案为先口服米非司酮阻断孕激素,48小时后服用米索前列醇诱发宫缩,需在医疗机构完成最后用药。
3、风险预警可能发生不全流产、大出血或感染,用药后出现发热、持续腹痛或出血超过月经量需立即就医。
4、后续处理用药后7-10天需复查B超确认妊娠组织完全排出,失败者需及时清宫手术干预。
药流后应避免剧烈运动两周,观察出血情况并按医嘱服用抗生素预防感染,一个月内禁止性生活及盆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