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六个月引产属于大孕周终止妊娠,需严格符合医学指征并经过伦理委员会评估。我国法律规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属于违法行为。
1、医学指征:胎儿严重畸形、染色体异常或母体生命受威胁等医学情况可考虑引产,需提供三甲医院产前诊断中心出具的医学证明。
2、法律要求:必须取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引产证明,未满22周岁未婚女性需监护人签字同意,已婚女性需配偶知情同意。
3、手术风险:大月份引产可能导致子宫损伤、感染、大出血等并发症,远期可能影响生育功能,需在具备抢救条件的医院进行。
4、心理干预:引产术后需接受专业心理疏导,预防创伤后应激障碍和产后抑郁的发生,建议家属全程陪伴支持。
任何非医学需要的引产请求都应被拒绝,医疗机构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向卫生监督部门报告。建议孕妇定期产检,必要时可寻求正规医疗机构遗传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