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三个月(12周)内可以进行药物或手术引产,但需严格评估医学指征并取得法定同意文件。终止妊娠的方式主要有药物流产、负压吸引术、钳刮术、中期引产术。
1、药物流产适用于孕49天内,使用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妊娠,需在正规医疗机构监护下进行。
2、负压吸引术孕6-10周常用术式,通过负压装置清除宫腔内容物,手术时间短但需预防子宫穿孔等并发症。
3、钳刮术适用于10-12周妊娠,需扩张宫颈后钳取胎盘组织,术中出血风险较负压吸引术高。
4、中期引产术孕12周后需采用利凡诺羊膜腔注射等引产方式,过程类似分娩需住院观察。
所有终止妊娠操作均需在二级以上医院实施,术后须遵医嘱进行抗感染治疗和生殖健康随访,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咨询计划生育专科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