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超过600度或散光超过200度通常属于高度近视合并散光。高度近视的判断主要依据近视度数、散光度数、眼底病变风险、遗传因素等。
1、近视度数近视度数超过600度属于高度近视,这类患者眼轴长度明显增长,发生视网膜脱离等并发症的风险显著增加。
2、散光度数散光超过200度属于高度散光,可能影响矫正视力,需特别关注角膜形态异常或圆锥角膜等潜在病变。
3、眼底病变高度近视患者即使矫正视力良好,仍需定期检查眼底,排查视网膜变薄、豹纹状改变等病理性改变。
4、遗传因素父母双方均为高度近视者,子女患病概率明显增高,建议儿童期开始建立视力档案并加强监测。
建议高度近视合并散光患者每年进行散瞳验光及眼底检查,避免剧烈运动,控制电子屏幕使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