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黑色素瘤可能由遗传因素、紫外线过度暴露、免疫抑制状态、色素痣恶变等原因引起,可通过手术切除、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放疗等方式干预。
1、遗传因素:家族性黑色素瘤综合征患者存在CDKN2A基因突变,表现为多发非典型痣。建议高风险人群定期皮肤镜检查,可遵医嘱使用达卡巴嗪、替莫唑胺、维莫非尼等药物。
2、紫外线暴露:长期日晒导致皮肤DNA损伤,尤其间歇性强烈暴晒更危险。日常需做好物理防晒,病变进展时可使用干扰素α-2b、伊匹木单抗、帕博利珠单抗等免疫调节剂。
3、免疫抑制:器官移植后使用环孢素等免疫抑制剂会显著增加风险,可能与免疫监视功能下降有关。此类患者出现皮肤新发色素斑需及时活检,治疗需调整基础免疫方案。
4、色素痣恶变:先天性巨痣或发育不良痣存在恶变倾向,表现为边界不规则、颜色改变等症状。预防性切除是主要手段,晚期可联合使用白蛋白紫杉醇、曲美替尼等药物。
避免正午紫外线强烈时段外出,定期自查皮肤色素变化,发现异常增大的黑斑或原有痣形态改变时应尽早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