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属于医保慢性病报销范围,具体报销比例和流程需结合参保类型、地区政策及治疗方案确定。
1、门诊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通常将糖尿病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年度报销限额约2000-5000元,需提供确诊病历和用药清单备案。
2、住院报销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并发症住院治疗,职工医保可报销70%-90%,城乡居民医保报销50%-70%,起付标准因地而异。
3、药物覆盖二甲双胍、格列美脲、胰岛素等基础降糖药多列入医保甲类目录,新型降糖药如SGLT-2抑制剂需满足特定条件方可报销。
4、特殊治疗胰岛素泵等器械治疗部分省份纳入特殊门诊支付,糖尿病足清创等外科手术按普通住院标准结算。
建议携带社保卡和诊断证明到参保地医保局办理慢性病认定,定期复查血糖并保留完整诊疗记录以便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