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产前检查主要包括孕早期检查、孕中期检查、孕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四个阶段,具体检查项目和时间需根据孕妇个体情况和医生建议安排。
1、孕早期检查孕12周前进行首次产检,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型、乙肝五项、HIV筛查等基础检查,以及B超确认宫内妊娠和胚胎发育情况。
2、孕中期检查孕16-20周进行唐氏筛查,孕20-24周进行大排畸超声检查,孕24-28周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同时监测血压、体重等常规指标。
3、孕晚期检查孕28周后每2周检查一次,36周后每周检查一次,重点监测胎心监护、胎位、羊水量等,评估分娩方式和时机。
4、特殊检查高龄孕妇或存在高危因素的孕妇需增加无创DNA检测、羊水穿刺等特殊检查,及时发现染色体异常等风险。
建议孕妇按时进行产前检查,保持良好生活习惯,注意营养均衡,避免剧烈运动和过度劳累,如有不适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