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10几天通常不建议药流。药物流产适用于停经49天内的早期妊娠,但需经超声确认宫内妊娠后遵医嘱进行。
1、妊娠时间短孕10天可能尚未形成孕囊,超声难以确认宫内妊娠,盲目药流可能导致不全流产。建议等待至停经35天后复查。
2、药流适应症药物流产需满足孕囊直径≤2.5厘米且无禁忌证。过早使用米非司酮可能干扰胚胎定位,增加出血风险。
3、医疗监护药流必须在医疗机构监护下进行,需完整服用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组合药物,自行用药可能导致大出血等严重并发症。
4、术后评估药流后需超声复查宫腔情况,孕周过小时难以判断是否完全排出,可能需二次清宫。
建议到妇产科完善血HCG及超声检查,由医生评估妊娠状态后制定个体化方案,切勿自行购买流产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