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一般建议3-6个月复查,具体时间受出血严重程度、治疗效果、年龄因素、合并症情况等影响。
1、出血程度:轻度出血患者可间隔6个月复查,中重度出血需缩短至3个月,复查需评估血红蛋白恢复情况。
2、治疗效果:药物治疗效果显著者可延长复查周期,效果不佳或反复出血者需1-2个月密切随访调整方案。
3、年龄因素:围绝经期患者建议每3个月复查激素水平,青春期患者可适当延长至6个月随访。
4、合并症情况:合并贫血、子宫内膜病变等并发症时,需结合妇科超声和血液检查结果动态调整复查频率。
复查期间建议记录月经周期变化,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均衡饮食补充铁和蛋白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