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温超过37.3摄氏度属于发热,实际判断需结合口腔温度、腋下温度、直肠温度等测量方式差异,以及昼夜波动、年龄差异等因素综合评估。
1、测量方式腋下温度超过37.3摄氏度,口腔温度超过37.5摄氏度,直肠温度超过38摄氏度可判定为发热,不同部位测量结果存在生理性差异。
2、昼夜波动人体体温在下午较早晨高约0.5摄氏度,剧烈运动或进食后可能暂时升高,需静息30分钟后复测确认。
3、年龄差异婴幼儿基础体温较成人偏高,老年人代谢率降低可能掩盖发热症状,需结合临床表现综合判断。
4、病理状态甲状腺功能亢进、中暑等非感染性疾病也可导致体温异常升高,持续高热或伴随寒战需及时就医排查病因。
建议使用水银体温计或电子体温计规范测量,避免剧烈活动后立即测温,发现异常体温持续不降应及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