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出生后24小时即可在专业指导下进行温和的水中活动,但正式游泳建议在4-6个月颈部能自主支撑后,具体时间受发育情况、环境温度、皮肤状态、疫苗反应等因素影响。
1、发育情况家长需观察宝宝抬头、翻身等大动作发育是否达标,早产儿或肌张力异常者需延迟游泳。
2、环境温度水温应维持在32-34℃,室温28℃以上,避免寒冷刺激引发呼吸道症状。
3、皮肤状态湿疹、尿布疹发作期禁止游泳,脐带未脱落者需使用防水护脐贴。
4、疫苗反应接种疫苗后48小时内不宜游泳,接种卡介苗后需等待局部结痂完全脱落。
建议选择专为婴儿设计的泳圈,单次时长控制在10分钟内,结束后及时清洁耳道并涂抹保湿霜,出现呛水或寒战需立即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