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通常可开展药物流产和简单人工流产手术,具体服务能力取决于卫生院设备配置及医务人员资质。
1、服务范围部分乡镇卫生院配备妇科诊室和基础手术设备,可实施早期妊娠终止。药物流产适用于孕49天内,手术流产需妊娠10周内。
2、资质要求需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质,主诊医师应持有《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3、设备条件开展手术需配备负压吸引器、心电监护仪等基础设备,具备紧急输血条件和应急抢救能力。
4、转诊机制对高危妊娠、复杂病例及中晚期引产需求,卫生院应建立与上级医院的绿色转诊通道。
建议提前咨询目标卫生院具体服务项目,术后注意休息并遵医嘱进行抗感染治疗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