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初期可以进行药物流产,但必须在医生严格评估和指导下完成。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妊娠,常用方案为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其他可选药物包括甲氨蝶呤等。
1、适用条件需经超声确认宫内妊娠且孕周≤7周,排除宫外孕、肾上腺疾病等禁忌证。
2、用药方案标准方案为米非司酮阻断孕激素后,配合米索前列醇促进宫缩排出妊娠物。
3、风险控制可能发生不全流产或大出血,用药后需密切随访血HCG及超声检查。
4、禁忌人群哺乳期、哮喘、青光眼患者及对前列腺素过敏者禁用该方案。
药物流产后应卧床休息2-3天,避免剧烈运动,观察出血量变化,2周后必须复查超声确认流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