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停止状态是指心脏和肺部的功能同时停止,导致血液循环和呼吸中断的危急情况,属于临床死亡阶段。心肺停止可能是由急性心肌梗死、严重创伤、窒息、电击、药物中毒等因素引起,需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心脏骤停时,心肌电活动紊乱导致泵血功能丧失,全身器官尤其是脑组织会在4-6分钟内因缺氧发生不可逆损伤。患者表现为意识丧失、大动脉搏动消失、呼吸停止或濒死叹息样呼吸,瞳孔可能散大固定。此时需立即启动急救系统,实施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有条件时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进行电击除颤。早期高质量心肺复苏可提高生存概率,但部分患者可能因基础疾病严重或抢救不及时遗留脑功能障碍。
部分特殊情况下可能出现短暂心肺停止后自主循环恢复,如溺水后低体温患者、某些药物过量或电解质紊乱病例。这类患者因代谢率降低,器官对缺氧耐受时间延长,及时救治后可能完全康复。但多数未经处理的心肺停止患者会在10分钟内因多器官衰竭死亡,仅少数通过持续生命支持维持基本功能。
心肺停止后存活者需在重症监护室进行多器官功能评估,重点监测脑水肿、心肌顿抑和急性肾损伤。长期管理包括病因治疗、心脏植入式除颤器置入以及神经康复训练。日常生活中应控制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避免过度劳累和情绪激动,学习基本急救技能可显著提高突发事件的救治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