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精神活性物质是指未被国际禁毒公约管制但具有滥用潜力的人工合成或天然存在的化学物质,能产生与传统毒品类似或更强的精神活性作用,主要包括合成大麻素类、卡西酮类、苯乙胺类等类型。
1、合成大麻素类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通过人工模拟天然大麻中的四氢大麻酚结构,以喷雾、粉末等形式伪装成香料或草药销售。滥用后可能出现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幻觉及认知功能障碍,长期使用可能导致精神分裂样症状。常见非法制品如K2、Spice等,其毒性可达天然大麻的4-100倍。临床处理需采用苯二氮䓬类药物控制躁动,严重者需进行血液净化。
2、卡西酮类卡西酮类衍生物如甲卡西酮通过增强多巴胺释放产生强烈兴奋作用,滥用者可出现持续数日的妄想、自残行为及高热综合征。这类物质常伪装为浴盐或植物肥料,使用后易引发横纹肌溶解和急性肾衰竭。急诊治疗需联合抗精神病药与降温措施,监测肌酸激酶水平。
3、苯乙胺类以2C系列为代表的苯乙胺类物质具有致幻作用,常以片剂或胶囊形式出现。摄入后产生鲜明视觉扭曲和时间感知障碍,可能诱发癫痫持续状态。此类物质与5-HT受体高度亲和,过量时需使用赛庚啶等抗血清素药物拮抗,同时防止误吸风险。
4、氯胺酮类似物氟胺酮等衍生物作为分离性麻醉剂替代品流通,通过阻断NMDA受体导致解离性麻醉。滥用者常见尿路溃疡和认知功能损害,急诊常见呼吸抑制病例。处理需维持气道通畅,必要时使用纳洛酮逆转呼吸抑制。
5、哌嗪类苯甲酰哌嗪等物质作为摇头丸替代品,通过激活交感神经系统引发高热和代谢性酸中毒。典型表现为瞳孔散大、磨牙及脱水症状,重症需静脉补液纠正电解质紊乱,禁用β受体阻滞剂以免诱发冠状动脉痉挛。
新精神活性物质具有快速变异特性,目前全球已发现超1100种相关化合物。建议公众提高对伪装成电子烟油、减肥药等新型毒品的警惕性,出现不明原因兴奋或幻觉时立即就医。医疗机构需储备毒物筛查试剂盒,对疑似病例进行尿液代谢物检测,社区应加强青少年药物滥用预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