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光输液化疗药物主要受光照分解、药效降低、毒性增加、过敏反应等因素影响。避光措施可有效保护药物稳定性,减少不良反应发生概率。
部分化疗药物如顺铂、多柔比星遇光易发生光解反应,导致药物分子结构破坏。临床需使用避光输液器及棕色避光袋,输注过程避免阳光直射。
氟尿嘧啶等药物光照后有效成分降解,抗肿瘤作用减弱。避光保存可维持药物浓度,建议化疗前检查避光装置完整性。
达卡巴嗪光照后可能生成有毒衍生物。输注时应全程避光,密切监测患者是否出现恶心、皮疹等不良反应。
光照降解产物可能诱发过敏,表现为荨麻疹或呼吸困难。除避光措施外,需备齐肾上腺素等急救药物。
化疗期间应全程避光输注,定期检查输液装置避光性能,出现不适立即通知医护人员处理。治疗前后避免强光环境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