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咽癌放疗十四次后是否停止需由医生评估,主要取决于肿瘤消退情况、患者耐受性、放疗方案设计及复查结果等因素。
1、肿瘤消退通过影像学检查评估原发灶和淋巴结缩小程度,完全缓解者可考虑调整方案,部分缓解者需继续放疗。
2、耐受程度出现3级以上放射性皮炎、黏膜炎或骨髓抑制时可能暂停放疗,症状缓解后继续完成疗程。
3、方案差异根治性放疗通常需30次以上,十四次多为姑息治疗或术前辅助放疗,需结合初始治疗目标判断。
4、复查指标EB病毒DNA滴度、鼻咽镜及MRI复查结果异常者须完成全程放疗,避免早期停止导致复发。
放疗期间应保持口腔清洁,摄入高蛋白流质饮食,每周监测血常规,任何治疗方案调整均须经肿瘤科医生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