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过敏可通过停用可疑药物、抗过敏治疗、对症支持治疗、重症监护等方式治疗。药物过敏通常由个体过敏体质、药物成分刺激、免疫系统异常反应、药物交叉过敏等原因引起。
1、停用可疑药物立即停用可能引起过敏的药物,记录药物名称及过敏症状表现。过敏症状较轻时可观察24小时,症状未加重无须特殊处理。
2、抗过敏治疗轻中度过敏可使用氯雷他定、西替利嗪、地塞米松等抗组胺药物或糖皮质激素。药物过敏可能与组胺释放、炎症介质激活等因素有关,通常表现为皮疹、瘙痒、面部肿胀等症状。
3、对症支持治疗出现呼吸困难给予吸氧,血压下降时补充血容量。严重过敏反应可能与肥大细胞脱颗粒、全身血管扩张等因素有关,通常表现为喉头水肿、休克、意识障碍等症状。
4、重症监护过敏性休克需立即肌注肾上腺素,转入ICU监测生命体征。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发生多器官功能衰竭,需进行血液净化等抢救措施。
发生药物过敏后应永久记录致敏药物名称,就医时主动告知医生过敏史,避免再次接触同类或结构相似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