癔症性嗅觉障碍属于功能性嗅觉异常,常见于分离转换性障碍、焦虑症等心理疾病,临床表现为无器质性病变的嗅觉丧失或异常,通常与心理应激、情绪压抑等因素相关。
1、心理因素强烈情绪刺激或长期心理压力可能诱发功能性嗅觉异常,建议通过心理咨询、放松训练等方式缓解,无须药物治疗。
2、暗示作用受他人症状或自我暗示影响产生嗅觉异常,可采用认知行为疗法干预,伴随焦虑时可遵医嘱使用帕罗西汀、舍曲林等抗抑郁药物。
3、癔症体质具有情感丰富、易受暗示等性格特征者易发,症状多表现为突发性嗅觉丧失,需结合心理治疗与家庭支持,必要时短期使用劳拉西泮等抗焦虑药。
4、躯体化障碍可能与童年创伤或长期应激有关,常伴随多种躯体不适,需排除鼻窦炎等器质性疾病后,采用综合心理干预联合小剂量奥氮平等药物调节。
日常需保持规律作息,避免过度关注嗅觉症状,若持续超过1个月或影响进食,建议至精神心理科联合耳鼻喉科就诊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