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初期一般建议在停经35-40天后进行B超检查,实际时间受到胚胎发育情况、月经周期规律性、妊娠并发症风险、医疗设备精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1、胚胎发育:受精卵着床后需形成孕囊方可被B超检出,过早检查可能无法观测到典型妊娠结构。
2、月经周期:月经不规律者需根据排卵日推算实际孕周,周期延长者需相应推迟检查时间。
3、异常妊娠:疑似宫外孕或先兆流产时需提前检查,此时可能需要在停经30天左右进行阴道B超。
4、设备差异:经阴道B超较腹部B超能提前5-7天观察到孕囊,高分辨率设备可更早发现微小妊娠结构。
建议选择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检查前需憋尿配合腹部B超,阴道B超则需排空膀胱,检查后遵医嘱定期复查胚胎发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