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打钢板后的伤残等级需根据愈合后功能障碍程度评定,通常为九级至十级,具体受损伤部位、愈合情况及关节活动度等因素影响。
1、损伤部位脊柱或四肢大关节骨折内固定术后,若遗留轻度功能障碍可能评定为九级;手指等小关节骨折术后功能正常者多为十级。
2、愈合情况骨折愈合后存在畸形愈合或延迟愈合,导致肢体缩短或成角畸形时,可能提升伤残等级。
3、关节活动度术后关节活动范围丧失达一定比例(如肩关节丧失20%以上)将影响评级,需结合专业机构测量数据。
4、职业因素特殊职业人群如运动员、舞蹈演员等,因骨折导致职业能力下降可能获得更高评级。
伤残等级须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评估,建议术后6个月携带完整病历资料申请专业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