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人工流产的最晚时限通常为妊娠49天内可选择药物流产,10周内可进行负压吸引术,超过14周则需引产手术。具体处理方式需结合孕囊大小、孕妇身体状况及当地医疗规范综合评估。
药物流产适用于停经49天内的早期妊娠,通过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妊娠。该方法无需手术操作,但存在不全流产概率,需严格遵医嘱复查。负压吸引术适用于10周内的妊娠,通过机械性清除宫内容物,手术时间短但需注意术后感染风险。钳刮术适用于10-14周妊娠,因胎儿较大需配合器械操作,对子宫内膜损伤相对较大。
超过14周的妊娠终止属于中期引产范畴,需采用利凡诺羊膜腔注射等引产方式,此时手术风险显著增加,可能出现产道损伤、羊水栓塞等严重并发症。特殊情况下如合并严重内科疾病或胎儿畸形,经多学科会诊后可根据具体情况放宽时限,但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流产后均需注意观察阴道出血量及腹痛情况,两周内禁止盆浴和性生活,遵医嘱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术后一个月应复查超声确认宫腔恢复情况,半年内做好避孕措施。反复人工流产可能导致宫腔粘连、继发不孕等远期并发症,建议做好科学避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