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感染患者是否能化疗需根据感染严重程度和肿瘤治疗紧迫性综合评估。若感染轻微且肿瘤进展迅速,可在抗感染同时谨慎化疗;若感染严重或合并呼吸衰竭,通常需暂停化疗优先控制感染。
对于肺部感染程度较轻的患者,如仅表现为低热、咳嗽咳痰且炎症指标轻度升高,经有效抗生素治疗后,部分化疗方案仍可考虑实施。此时需选择骨髓抑制较轻的药物,避免使用肺毒性明显的化疗药如博来霉素,并密切监测体温、血常规及胸部影像学变化。同步加强营养支持与免疫调节,化疗期间可联合使用胸腺肽肠溶胶囊等免疫增强剂,降低感染加重风险。
当患者出现高热、氧合指数下降或肺部大片实变影等严重感染征象时,化疗必须暂缓。此时继续化疗可能导致粒细胞缺乏期延长,诱发脓毒血症或多器官衰竭。需先规范使用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等广谱抗生素,必要时联合伏立康唑片覆盖真菌感染。待体温正常3天以上、C反应蛋白下降50%且氧疗需求减少后,方可重新评估化疗时机。
化疗前应完善降钙素原、支气管肺泡灌洗液培养等检测明确病原体,治疗期间建议每日监测指脉氧饱和度。恢复化疗后需调整方案强度,可考虑将传统21天周期延长至28天,或改用口服卡培他滨片等低毒性药物。患者应保持居室通风,避免接触呼吸道感染人群,接种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和流感疫苗有助于预防感染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