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后一般6-8小时可少量饮水,12-24小时后可进食流质食物,具体时间受麻醉方式、胃肠功能恢复、手术并发症及个体差异影响。
1、麻醉方式
硬膜外麻醉术后6小时可尝试饮水,全麻需待完全清醒后逐步恢复饮食。
2、胃肠功能
待肛门排气后开始进食流食,未恢复肠蠕动前禁食固体食物。
3、手术情况
出现肠粘连等并发症时需延长禁食时间,遵医嘱进行营养支持治疗。
4、个体差异
合并妊娠糖尿病等基础疾病者需调整饮食恢复进度,必要时采用肠外营养。
术后饮食应从米汤、藕粉等清流质逐步过渡到软食,避免牛奶、豆类等产气食物,注意观察腹胀及排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