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患者一般可以怀孕,但需在病情稳定期并全程接受专业医学监护。主要评估因素包括症状控制程度、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社会支持系统完善度等。
抑郁症患者怀孕需满足三个核心条件:症状稳定超过半年以上,当前治疗方案对胎儿风险可控,以及具备完善的心理支持网络。精神科医生通常会建议在孕前调整抗抑郁药物,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中帕罗西汀、舍曲林相对安全,三环类抗抑郁药则需谨慎使用。产前需加强抑郁症状监测,妊娠中期可考虑认知行为治疗替代部分药物治疗。
部分重度抑郁症患者怀孕可能加重病情,特别是伴有自杀倾向或精神病性症状时。这类情况需优先控制急性发作,延迟妊娠计划。双相情感障碍共病患者孕期情绪波动风险更高,锂盐等心境稳定剂存在致畸风险需特别注意。产后抑郁预防应提前制定预案,包括母婴隔离预案、紧急药物干预方案等。
抑郁症患者计划怀孕时应组建多学科医疗团队,包含精神科医生、产科医生和临床心理师。孕前3个月需完成药物调整,孕期每月进行精神状况评估,产后6周内为重点监测期。日常保持规律作息和适度运动,Omega-3脂肪酸摄入有助于情绪稳定,家属需接受抑郁症状识别培训,出现情绪持续低落或自杀念头应立即就医。哺乳期用药需重新评估,部分抗抑郁药可通过乳汁分泌影响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