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糖耐量试验需在医生指导下分空腹抽血、口服葡萄糖水、定时采血三个步骤完成。该试验主要用于诊断糖尿病或糖耐量异常,需严格遵循医嘱准备和执行。
试验前8-12小时需空腹,仅可饮用少量清水。首次采血测量空腹血糖后,需在5分钟内饮用含75克无水葡萄糖的300毫升水溶液。从饮第一口糖水开始计时,分别于30分钟、1小时、2小时进行静脉采血。部分医疗机构可能增加3小时采血点。试验全程需保持静坐,禁止吸烟、进食及剧烈活动。妊娠期糖耐量试验需调整葡萄糖剂量为50克或100克,采血时间点也有所不同。
试验前3天需保持每日碳水化合物摄入量不少于150克,避免剧烈运动或情绪波动。试验期间出现头晕、冷汗等低血糖症状需立即告知医务人员。患有急性感染、创伤或服用影响糖代谢药物者不宜进行该检查。检查结果异常者需结合糖化血红蛋白等指标综合评估,由内分泌科医生制定干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