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疼痛使用吗啡的给药间隔一般为4-6小时,实际频率受到疼痛程度、个体耐受性、药物剂型、肝肾功能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1、疼痛程度:轻度疼痛可能采用即释剂型按需给药,中重度疼痛需按时给予缓释剂型维持血药浓度稳定。
2、个体耐受性:未使用过阿片类药物的患者初始剂量较低,长期用药者可能需调整剂量或缩短给药间隔。
3、药物剂型:即释吗啡片作用时间较短需4-6小时给药,缓释片可持续12小时,透皮贴剂作用维持72小时。
4、肝肾功能: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代谢减慢,需延长给药间隔或调整剂量,避免药物蓄积导致呼吸抑制。
癌症疼痛管理需由疼痛科或肿瘤科医生制定个体化方案,严格遵医嘱调整用药,不可自行增减剂量或改变给药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