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瞳后畏光一般1-3天能恢复,具体时间与瞳孔对光反射的恢复速度有关。
散瞳检查使用的药物会暂时麻痹瞳孔括约肌,导致瞳孔持续扩大,无法正常收缩以调节进入眼睛的光线量。检查后6-12小时内畏光症状最明显,表现为在强光下睁眼困难、流泪或视物模糊。多数患者在24小时后瞳孔开始逐渐缩小,对光反射部分恢复,户外活动时可佩戴墨镜缓解不适。若使用短效散瞳剂如托吡卡胺滴眼液,症状通常在1天内消退;若使用长效散瞳剂如阿托品眼用凝胶,可能需要2-3天完全恢复。期间避免驾驶或从事精细用眼工作,室内光线建议调整为柔和亮度。
散瞳后需注意避免揉眼,防止角膜损伤。外出时可选择防紫外线的偏光墨镜,减少强光刺激。若超过3天仍存在严重畏光、眼痛或视力未恢复,需及时复查排除药物过敏或青光眼等异常情况。儿童散瞳后家长应监督其避免直视阳光或强光源,必要时使用宽檐帽辅助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