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月胎儿可以进行B超检查。孕期B超检查是安全的产前监测手段,主要用于评估胎儿发育、胎盘位置及羊水量等,检查时机通常由孕周、胎儿状况、孕妇病史等因素决定。
1、孕周适宜妊娠16周左右(即4个月)属于中孕期,此时胎儿器官基本成形,B超可清晰观察结构,是排查畸形的关键窗口期之一。
2、安全评估诊断用B超能量严格控制在安全范围内,无电离辐射,短期检查不会对胎儿发育造成不良影响,国内外指南均认可其安全性。
3、医学指征需根据孕妇个体情况安排检查,如高龄妊娠、既往异常妊娠史或出现阴道流血等症状时,B超能及时识别胎儿异常或并发症。
4、检查内容此阶段B超重点评估双顶径、股骨长等生长参数,筛查神经管缺陷等重大畸形,同时确认胎盘位置及脐带血流情况。
建议遵医嘱定期完成产前超声检查,避免非医学需要的频繁检测,检查前无须空腹但需适量充盈膀胱以提高图像清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