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患者一般每3-6个月复查一次,实际复查频率受到病毒载量、肝功能状态、是否接受抗病毒治疗、有无肝硬化等因素影响。
1. 病毒载量高病毒载量患者需缩短至3个月复查,监测乙肝病毒DNA水平变化,必要时调整抗病毒药物如恩替卡韦、替诺福韦、丙酚替诺福韦。
2. 肝功能转氨酶持续异常者应3个月复查肝功能,伴随黄疸或腹水时需立即就医,可配合水飞蓟宾胶囊、复方甘草酸苷片等保肝药物。
3. 治疗阶段初始抗病毒治疗期每3个月评估疗效,稳定期可延长至6个月,需持续监测表面抗原定量及耐药突变情况。
4. 肝硬化合并肝硬化者每3个月复查超声和甲胎蛋白,警惕肝癌风险,必要时联合增强CT或磁共振检查。
日常需严格戒酒,避免高脂饮食,适量补充优质蛋白如鱼肉蛋奶,规律作息有助于病情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