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癌患者完成骨髓移植手术后,在造血功能稳定且无严重并发症的情况下,通常可以生育,但需由生殖医学与肿瘤专科医生综合评估个体风险。
骨髓移植后生育可行性主要取决于移植类型与身体恢复状况。自体移植患者因未接受高强度清髓治疗,生殖系统损伤相对较轻,术后1-2年若性腺功能恢复正常,生育可能性较高。异基因移植患者因需使用大剂量放化疗清除骨髓,卵巢或睾丸功能可能受到显著影响,女性可能出现早发性卵巢功能不全,男性可能出现少精症。移植后需定期监测抗排异药物浓度,部分免疫抑制剂如环磷酰胺可能影响胚胎发育,建议在药物浓度稳定至安全范围后再考虑生育。儿童期接受移植者可能面临更严重的生育力损伤,青春期前患者可考虑生育力保存措施。
存在特定情况时需暂缓生育计划。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累及生殖系统时,可能引发阴道狭窄或睾丸萎缩,需优先控制病情。移植后持续使用免疫抑制剂者,妊娠可能增加流产或胎儿畸形风险。接受全身放疗的患者,子宫接受辐射剂量超过8Gy可能导致永久性不孕。疾病复发或需维持治疗者,妊娠可能干扰抗癌治疗。部分遗传性骨髓衰竭综合征患者,需通过基因检测排除子代遗传风险。
建议有生育需求的患者在移植前咨询生殖保存方案,男性可冷冻精子,女性可考虑卵母细胞或卵巢组织冷冻。移植后需定期评估性激素水平、精液分析及卵巢储备功能,必要时采用辅助生殖技术。妊娠期间需多学科联合管理,密切监测母体排异反应及胎儿发育情况。哺乳期用药需特别注意免疫抑制剂对婴儿的影响,多数情况下建议人工喂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