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可以等到下顿吃,但需注意储存条件和时间。若储存不当或时间过长,可能滋生细菌导致变质。
煮熟的海鲜在室温下放置不宜超过2小时,应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温度需保持在4℃以下,可保存1-2天。鱼类、虾类等海鲜冷藏后需彻底加热至中心温度达到75℃以上再食用。贝类海鲜如牡蛎、蛤蜊等因易滋生副溶血性弧菌,建议当餐食用完毕,冷藏后再次加热可能无法完全杀灭病原体。
冷冻保存可延长海鲜保质期至1-3个月,但解冻后需立即烹饪。反复冻融会导致蛋白质变性,影响口感并增加腐败风险。刺身等生食海鲜因未经高温杀菌,必须现做现吃,冷藏后不建议继续食用。若海鲜出现黏液增多、异味或颜色发暗等变质迹象,应立即丢弃。
建议根据海鲜种类选择适当保存方式,食用前观察是否有变质迹象。胃肠功能较弱者、孕妇及儿童应尽量避免食用隔夜海鲜。若食用后出现腹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