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动物性食品中毒通常由微生物污染、毒素蓄积或加工不当引起,常见于沙门氏菌感染、组胺中毒、寄生虫感染等情况。动物性食品可能因储存不当、烹饪不彻底或原料污染导致中毒,需通过规范处理和充分加热预防。
动物性食品在屠宰、运输或储存过程中可能被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微生物污染。这类细菌在适宜温度下快速繁殖并产生毒素,食用后引发急性胃肠炎,表现为腹痛、腹泻、呕吐。海产品如金枪鱼、秋刀鱼含有高组氨酸,腐败后经细菌作用转化为组胺,即使高温烹饪也无法破坏,可导致面部潮红、头痛等过敏样反应。部分淡水鱼虾携带肝吸虫或肺吸虫幼虫,生食或半生食可能引发寄生虫感染,出现肝胆病变或肺部症状。某些贝类在赤潮期间蓄积麻痹性贝毒或腹泻性贝毒,常规烹饪无法分解毒素,食用后可能引起神经麻痹或消化系统损伤。肉类加工过程中若添加过量亚硝酸盐等防腐剂,或动物生前使用违禁药物残留,也可能导致化学性中毒。
选择新鲜食材并冷藏保存,肉类烹饪需达到中心温度70℃以上,避免生熟交叉污染。海产品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观察是否有腐败迹象,高风险人群如孕妇、儿童应避免生食。出现持续呕吐、意识障碍等严重症状需立即就医,保留剩余食品样本便于检测溯源。日常处理动物性食品后需彻底清洁双手及厨具,定期检查冰箱温度是否低于4℃以抑制细菌繁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