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咽癌手术后放疗通常在术后4-6周内开始,具体时间受手术恢复情况、病理结果、患者体质及肿瘤分期等因素影响。
1、手术恢复术后伤口愈合稳定是放疗前提,需评估黏膜修复程度,避免放疗加重组织损伤。若存在感染或瘘管形成需延迟放疗。
2、病理结果需等待完整病理报告明确切缘状态、淋巴结转移等风险因素,高危患者需更早开始放疗,低危患者可适当延后。
3、患者体质营养状况差或合并基础疾病者需先纠正贫血、控制血糖等,待一般情况改善后再行放疗。
4、肿瘤分期III-IV期患者建议术后3-4周内尽早放疗,I-II期可延长至6周,局部晚期者需同步放化疗。
术后需定期复查喉镜和影像学评估,放疗期间注意口腔护理及高蛋白饮食,避免辛辣刺激黏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