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七年未治疗仍可能治愈,但需根据分期评估疗效。未经治疗的梅毒可能发展为潜伏梅毒、三期梅毒或神经梅毒,治疗难度随病程延长而增加。
1、早期梅毒:感染两年内的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通过青霉素治疗可完全治愈,苄星青霉素为首选药物,普鲁卡因青霉素、多西环素可作为替代方案。
2、晚期梅毒:病程超过两年的晚期梅毒需延长疗程,虽可消除感染但可能无法逆转已造成的器官损伤,需配合脑脊液检查排除神经梅毒。
3、神经梅毒:累及神经系统的梅毒需静脉注射青霉素治疗,可能遗留部分神经功能障碍,需定期进行血清学随访监测疗效。
4、血清固定现象:部分患者治疗后血清抗体持续阳性但无活动性感染,需结合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判断是否需重复治疗。
建议立即到皮肤性病科就诊完善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非特异性抗体滴度等检测,治疗期间禁止性生活直至医生确认治愈,伴侣需同步筛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