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流一般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妊娠,实际适用时间与孕囊大小、着床位置、孕妇健康状况等因素有关。
1、孕周限制药物流产需在超声确认宫内妊娠且孕囊直径≤25毫米时进行,超过7周可能增加不全流产风险。
2、健康评估存在严重贫血、肾上腺疾病或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禁忌药流,需完善血常规、凝血功能等检查。
3、用药禁忌对米非司酮或前列腺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青光眼、哮喘患者需由医生评估风险。
4、随访条件需确保能按时复诊,服药后出现大出血、持续腹痛需立即就医,完全流产率约90-95%。
药流后应卧床休息2-3天,避免剧烈运动,观察出血量变化,2周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按时复查HCG及B超确认宫腔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