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胞淋巴瘤的分期采用Ann Arbor分期系统,主要依据肿瘤累及范围分为Ⅰ期、Ⅱ期、Ⅲ期、Ⅳ期,是否伴有全身症状(B症状)进一步分为A或B亚型。
1、Ⅰ期:肿瘤局限于单个淋巴结区域或单个结外器官局部受累,无B症状(如发热、盗汗、体重下降)。治疗以局部放疗或联合化疗为主。
2、Ⅱ期:累及横膈同侧两个及以上淋巴结区域,或单个结外器官及其邻近淋巴结受累。需根据病理类型选择化疗联合靶向治疗。
3、Ⅲ期:横膈上下淋巴结区域均受累,可能伴随脾脏浸润。通常需强化疗方案如CHOP联合利妥昔单抗。
4、Ⅳ期:广泛累及结外器官(如骨髓、肝脏等)或伴远处转移。需多药联合化疗,高危患者考虑造血干细胞移植。
确诊后应完善PET-CT、骨髓活检等检查明确分期,治疗方案需结合病理类型和患者体能状态制定,定期复查评估疗效。